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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长运与中石化新余分公司签订《场地租赁补充协议》

来源:佚名   发布时间:2021-3-22 9:18:52

新余长运与中石化新余分公司签订《场地租赁补充协议》

3月18日,新余长运与中石化新余分公司正式签订《场地租赁补充协议》,新余长运、新余公交董事长周锦生,中石化新余分公司总经理高志云在协议上签字。 

为开发利用仙来车站用地,新余长运2009年与中石化新余分公司签订了20年租期的《场地租赁合同》。近年来,由于该场地实际使用情况及市场租赁价格发生变化,为深挖场地租赁收益,从2019年起,新余长运以市场为导向,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,多次与中石化新余分公司就租赁面积、经营范围及租赁价格等合同重要条款内容进行沟通协商,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,终于达成《场地租赁补充协议》。

该协议的签订,为新余长运在租赁期间带来增收536万元,确保了公司资产保值增值。